正常耳廓的耳甲与耳舟成90度角,招风耳者的耳甲与耳舟间的角度增至150度以上,对耳轮上脚扁平。较严重者,其耳甲与耳舟间的角度完全消失(成180度角),对耳轮及其上下脚亦完全消失,整个耳廓亦与头颅侧面成90度角。极其严重的,其耳轮缘亦不卷曲,整个耳廓无卷曲回旋部分,形成茶碟样结构。
临床表现
1.两耳耳廓显著向外侧耸立突出,也可只见于一侧;
2.耳廓上端与颅侧壁距离大于2cm,夹角约成90°;
3.耳廓上半部扁平,舟甲角大于150°或完全消失。
诊断依据
1.先天性耳廓畸形;
2.畸形构成主要由于舟甲角角度过大所致;
3.表现为耳廓平坦,与颅骨近似直角,耳廓较大,多为双侧,不完全对称。对耳轮发育不全,耳甲深大。耳舟及对耳轮正常解剖形态消失,耳廓上半部扁平,舟甲角大于150°或完全消失。